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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关于领取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的通知

来源: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1-05

辽宁省关于领取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的通知

辽注师考办〔2024〕1号


各相关考生:


2023年辽宁考区专业阶段考试合格882人,综合阶段考试合格834人,现就领取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阶段合格证


自2019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实行电子化管理。凡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须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


二、全科合格证


(一)邮寄方式


为方便考生,需要邮寄证书的考生请将“邮寄信息表(附件1)”于2024年1月12日前发送到3809886920@QQ.com邮箱。全科合格证将于1月29日前以顺丰到付方式(邮费考生自理)发出。因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丢失和损坏不予补办,如因提供信息不正确导致邮寄丢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发放


请本人携带身份证于2024年1月8日-1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1014房间)领取。如他人代领,请携带考生签名的委托书(见附件2)、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领证咨询电话:024-23496703


三、非执业会员入会


如考生拟申请入会并已完成网上“非执业会员申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login)的,在取得全科合格证后现场提交或邮寄《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表格上要求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和全科合格证复印件,非执业会员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24-23496716。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省注协会员部


收件人:李老师 电话 024-23496716


附件:(点击进入原文链接下载


1.邮寄信息表

2.委托书

3.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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