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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化房产税政策 这类家庭首套房暂免征收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5-09-21

9月19日,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根据《通知》,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在上海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通知》明确规定,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其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免税住房和面积在上海市居住证持证期间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购房人已购应税住房符合上述暂免征收规定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认定,对所属期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多征收的税款可予退还。


上海中原地产分析师卢文曦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此次上海出台的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属于“825上海楼市新政”的配套政策,是楼市新政在住房税收领域的细化落地。政策优化调整后,非沪籍居民家庭与沪籍居民家庭在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纳上实现“拉平”,调整后可有效降低非沪籍居民在上海购房的持有成本。


今年8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在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方面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的第一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在合并计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后,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扣除。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上海此次优化调整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进一步体现对“825上海楼市新政”的落实,也充分说明对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近期上海房地产市场积极向好,包括外环外等市场的交易态势积极活跃。金融税费等系列政策给力,将更好地促进住房消费需求的释放。(上海证券报记者 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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